今日,位于台州的温岭市GY080401地块、温岭市东部新区DB080501地块和大溪镇DX060308地块三宗涉宅地块打卡土地市场!
温岭市GY080401地块
地块基本信息
地块东至二号路,南至黎明路,西至兴港路,北至GY080402地块。
出让面积39665m²(折合59.498亩),1<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m。出让起始价40600万元,竞买保证金8200万元,土地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其中不包含旅馆用地(090104),不包含加气加油站功能(09010501))。
备注:
1、人防建设要求须符合《温岭市人民防空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细则》(温政办发[2022]10号)文件;
2、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温自然资规条331081202313001号及出让文本。
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06月01日09时——2023年06月12日16时,拍卖开始时间:2023年06月14日09时,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16时
其他条件:
❖ 该地块按现状条件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不设置保留价。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受让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规定另行收取。
❖ 温岭市GY080401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肆亿零陆佰万元(¥406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佰万元(¥100万元)的整倍数。
配套设施:
❖ 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比例和要求按照《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发〔2020〕47号)执行。物业管理用房单体空间形态宜规整集中便于经营和使用,物业管理办公用房装修标准不低于500元/平方米。
❖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试用)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19号)和《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6〕39号)执行(新建住宅小区配置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应当不低于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住宅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下的最低不少于二百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的最低不少于三百平方米),并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其主要出入口应单独对外设置。同时参照《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DB33-1100-2014),按每平方不少于1000元的标准进行设计装修,产权无偿归政府所有。
❖ 环卫设施的配置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新建项目配套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政办发〔2021〕20号)和《关于印发台州市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工作导则的通知》(台分类办〔2021〕7号)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存放点须室内布置。
❖ 邮政快递服务用房及其里面智能信包末端设施的配置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邮政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温政办发〔2022〕27号)和浙江省工程技术标准《建筑工程配建智能信包末端设施技术标准》 (DBJ33/1260-2022)执行,每个居住街坊应配建一处智能信包末端设施,每个小区配建服务用房面积不小于18㎡,并视实际需要根据小区建筑面积比例适当增加服务用房面积。其中住宅按照大于等于1.2个/户设置格口数,同时使用面积需要满足大于等于0.12㎡/户;办公、商业、写字楼按照大于等于20个/百人设置格口数,同时使用面积需要满足大于等于2㎡/百人;寄宿学校宿舍、厂矿集体宿舍按照大于等于30个/百人设置格口数,同时使用面积需要满足大于等于3㎡/百人。
❖ 群众健身设施的配建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创建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29号)执行。
❖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配建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16号)执行。
❖ 需设置一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且须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加快推进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36号)执行。
❖ 小区人行出入口均须设置门卫值班室,其中人行主出入口的门卫值班室须设置卫生间。
优势点评:
地块位于中心大道与二号路交叉口,周边华盛路、九龙大道、华祥路等干道纵横分布,且沿中心大道可直达温峤镇政府。宝龙城市广场、温峤镇中心幼儿园、镇中心小学、镇第二小学、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基础设施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周边各工业区、公司、商铺林立,人口分布密集,宜居属性显著。
图片制作:搜地网络
温岭市东部新区DB080501地块
地块基本信息
地块东至潮平街,南至诗海路,西、北至中沙河绿线。
出让面积40426m²(折合60.639亩),1<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高度≤54m。出让起始价12000万元,竞买保证金2400万元,土地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其中商业不允许设置旅馆用地(090104),且不包含加气加油站功能09010501)。
备注:
1、人防建设要求须符合《温岭市人民防空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细则》(温政办发[2022]10号)文件;
2、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温自然资规条331081202317005号文件。
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09时——2023年05月29日16时,拍卖开始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时,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16时
其他条件:
❖ 该地块按现状条件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不设置保留价。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受让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规定另行收取。
❖ 温岭市东部新区DB080501地块的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120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伍拾万元(¥50万元)的整倍数。
配套设施:
❖ 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比例和要求按照《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发〔2020〕47号)执行。物业管理用房单体空间形态宜规整集中便于经营和使用,物业管理办公用房装修标准不低于500元/平方米。
❖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试用)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19号)和《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6〕39号)执行(新建住宅小区配置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应当不低于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住宅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下的最低不少于二百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的最低不少于三百平方米),并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其主要出入口应单独对外设置。同时参照《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DB33-1100-2014),按每平方不少于1000元的标准进行设计装修,产权无偿归政府所有。
❖ 环卫设施的配置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新建项目配套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政办发〔2021〕20号)和《关于印发台州市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工作导则的通知》(台分类办〔2021〕7号)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存放点须室内布置。
❖ 邮政快递服务用房及其里面智能信包末端设施的配置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邮政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温政办发〔2022〕27号)和浙江省工程技术标准《建筑工程配建智能信包末端设施技术标准》 (DBJ33/1260-2022)执行,每个居住街坊应配建一处智能信包末端设施,每个小区配建服务用房面积不小于18㎡,并视实际需要根据小区建筑面积比例适当增加服务用房面积。其中住宅按照大于等于1.2个/户设置格口数,同时使用面积需要满足大于等于0.12㎡/户;办公、商业、写字楼按照大于等于20个/百人设置格口数,同时使用面积需要满足大于等于2㎡/百人。
❖ 群众健身设施的配建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创建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29号)执行。
❖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配建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16号)执行。
❖ 移动通讯基础设施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加快推进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36号)执行。
❖ 小区人行出入口均须设置门卫值班室,其中人行主出入口的门卫值班室须设置卫生间。
图片制作:搜地网络
大溪镇DX060308地块
地块基本信息
地块东至DX060309地块,南至兴潘路,西至大桥南路,北至潘郎路。
出让面积9667m²(折合14.501亩),1<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高度≤54m。出让起始价5500万元,竞买保证金1100万元,土地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其中0901不包含旅馆用地(090104)且不包含加油加气站功能(09010501))。
备注:
1、人防建设要求须符合《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人民防空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温政办发〔2022〕10号)文件。
2、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温自然资规条331081202307004号文件。
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09时——2023年06月07日16时,拍卖开始时间:2023年06月09日09时,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16时
其他条件:
❖ 该地块按现状条件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不设置保留价。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受让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规定另行收取。
❖ 温岭市大溪镇DX060308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55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万元)的整倍数。
配套设施:
❖ 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比例和要求按照《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发〔2020〕47号)执行。物业管理用房单体空间形态宜规整集中便于经营和使用,物业管理办公用房装修标准不低于500元/平方米。
❖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试用)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19号)和《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6〕39号)执行(新建住宅小区配置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应当不低于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住宅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下的最低不少于二百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的最低不少于三百平方米),并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其主要出入口应单独对外设置。同时参照《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DB33-1100-2014),按每平方不少于1000元的标准进行设计装修,产权无偿归政府所有。
❖ 环卫设施的配置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新建项目配套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政办发〔2021〕20号)和《关于印发台州市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工作导则的通知》(台分类办〔2021〕7号)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存放点须室内布置。
❖ 临兴潘路须配置一座(城市二类)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80㎡,有独立出入口,面宽不小于3.6米,产权无偿归政府所有。
❖ 邮政快递服务用房及其里面智能信包末端设施的配置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邮政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温政办发〔2022〕27号)和浙江省工程技术标准《建筑工程配建智能信包末端设施技术标准》 (DBJ33/1260-2022)执行,每个居住街坊应配建一处智能信包末端设施,每个小区配建服务用房面积不小于18㎡,并视实际需要根据小区建筑面积比例适当增加服务用房面积。其中住宅按照大于等于1.2个/户设置格口数,同时使用面积需要满足大于等于0.12㎡/户;办公、商业、写字楼按照大于等于20个/百人设置格口数,同时使用面积需要满足大于等于2㎡/百人;寄宿学校宿舍、厂矿集体宿舍按照大于等于30个/百人设置格口数,同时使用面积需要满足大于等于3㎡/百人。
❖ 群众健身设施的配建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创建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29号)执行。
❖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配建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16号)执行。
❖ 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加快推进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36号)执行。
❖ 小区人行出入口均须设置门卫值班室,其中人行主出入口的门卫值班室须设置卫生间。
优势点评:
地块与西侧温岭421路的潘郎街站点咫尺之遥,首尾站可直达温岭火车站和大溪长途汽车站,且地块附近迎宾大道、兴潘路、象山路等道路通达,交通便捷十足。周边各文体广场、超市、商铺林立,潘郎小学、大溪镇第四中学、温岭市潘郎镇卫生院等资源为居民提供教育医疗力量。
图片制作:搜地网络